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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公告
感恩·重建——纪念5·12汶川大地震一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5•12汶川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自然灾害,给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社会发展造成了重大损失。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四川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无私援助灾区的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全国各族人民大力支持下,四川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以无所畏惧的英雄精神、团结一致的强大力量、可歌可泣的英勇壮举,在抗震救灾的斗争中谱写了四川发展史上新的壮丽篇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在艰难困苦面前不屈不挠、团结奋斗、众志成城、顽强拼搏的精神,大力宣传抗震救灾中表现出来的先进思想、模范事迹和人间大爱。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决定于2009年5月在成都隆重举办“感恩•重建——纪念5•12汶川大地震一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现将展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四川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黄新初
主 任:吴长江 侯雄飞
副 主 任: 刘 健 朱丹枫 张旭光 黄启国 阿 鸽
秘 书 长: 杜 军 张国平
展览办公室主任:孙同和 杨艳艳
三、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四、展出时间:2009年5月
展出地点:四川成都
五、作品征集:
1、作品题材:反映5•12汶川大地震和歌颂抗震救灾伟大精神题材的美术作品。
2、作品要求:画种限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送选作品不装裱。中国画、油画作品尺寸不超过200×200cm,版画作品尺寸不超过150×150cm,雕塑作品尺寸不超过150×150×150cm。
3、作品初评:作者提供参评作品10寸彩色照片一张(参评作品照片不再退还作者)请将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后贴于作品照片背后。初评3月底结束。
作品征稿时间:2009年3月1日—3月25日(以收到地邮戳为准)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0号 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部
邮 编:100125
联系电话:010—65389183
联 系 人:孙同和
4、作品评审:初评入围者由展览组委会通知作者本人,将作品原件交(寄)至展览收件地址参加复评(初评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复评费中国画、油画、版画作品100元,雕塑作品200元(请通过邮局汇款)
六、展览作品及稿酬:优秀作品40件,其中中国画作品稿酬8000元/件、油画作品15000元/件、版画作品5000元/件、雕塑作品12000元/件(注:以上稿酬均为税后),入选作品110件,共展出作品150件。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优秀作品证书。参展作品全部收入画册,每位作者均可获赠画册一本。
七、展览作品退件:展览获奖作品由组委会发给稿酬后归展览组委会所有,入选作品待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八、入会资格:所有入选作品作者在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时具备参加一次全国大展的资格。
九、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凡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十一、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zl.cn(中国美协展览部网站)查看。
感恩•重建——纪念5•12汶川大地震一周年
全国美术作品展组委会
2008年12月
感恩•重建——纪念5•12汶川大地震一周年全国美术作品送件登记表(复印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在艰难困苦面前不屈不挠、团结奋斗、众志成城、顽强拼搏的精神,大力宣传抗震救灾中表现出来的先进思想、模范事迹和人间大爱。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决定于2009年5月在成都隆重举办“感恩•重建——纪念5•12汶川大地震一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现将展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四川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黄新初
主 任:吴长江 侯雄飞
副 主 任: 刘 健 朱丹枫 张旭光 黄启国 阿 鸽
秘 书 长: 杜 军 张国平
展览办公室主任:孙同和 杨艳艳
三、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四、展出时间:2009年5月
展出地点:四川成都
五、作品征集:
1、作品题材:反映5•12汶川大地震和歌颂抗震救灾伟大精神题材的美术作品。
2、作品要求:画种限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送选作品不装裱。中国画、油画作品尺寸不超过200×200cm,版画作品尺寸不超过150×150cm,雕塑作品尺寸不超过150×150×150cm。
3、作品初评:作者提供参评作品10寸彩色照片一张(参评作品照片不再退还作者)请将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后贴于作品照片背后。初评3月底结束。
作品征稿时间:2009年3月1日—3月25日(以收到地邮戳为准)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0号 中国美术家协会展览部
邮 编:100125
联系电话:010—65389183
联 系 人:孙同和
4、作品评审:初评入围者由展览组委会通知作者本人,将作品原件交(寄)至展览收件地址参加复评(初评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复评费中国画、油画、版画作品100元,雕塑作品200元(请通过邮局汇款)
六、展览作品及稿酬:优秀作品40件,其中中国画作品稿酬8000元/件、油画作品15000元/件、版画作品5000元/件、雕塑作品12000元/件(注:以上稿酬均为税后),入选作品110件,共展出作品150件。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优秀作品证书。参展作品全部收入画册,每位作者均可获赠画册一本。
七、展览作品退件:展览获奖作品由组委会发给稿酬后归展览组委会所有,入选作品待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八、入会资格:所有入选作品作者在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时具备参加一次全国大展的资格。
九、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凡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十一、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zl.cn(中国美协展览部网站)查看。
感恩•重建——纪念5•12汶川大地震一周年
全国美术作品展组委会
2008年12月
感恩•重建——纪念5•12汶川大地震一周年全国美术作品送件登记表(复印有效)